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? ——从“我思”到“你唤”的伦理转向

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?

——从“我思”到“你唤”的伦理转向

绪论:一个被遗忘的问题

哲学史上,有一个问题被反复追问了两千多年:“我应当站在谁的立场上思考?”

柏拉图说:站在理性的立场上。笛卡尔说:站在“我思”的立场上。康德说:站在先验自我的立场上。现象学家说:站在意识意向性的立场上。存在主义者说:站在此在的立场上。分析哲学家说:站在语言游戏的立场上。范志均教授在最新文章中梳理的三种人称推理——第一人称、第二人称、第三人称——也都是围绕“我”应当站在谁的立场上。

这个问题重要吗?重要。它关乎真理的客观性、道德的普遍性、主体的自主性。

但还有一个问题,同样重要,甚至更重要,却被哲学史遗忘了:

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?

当别人对我说话时,当别人向我提出要求时,当别人对我做出判断时,当别人与我建立关系时——他站在谁的立场上?他是站在第三人称的“观察者”立场,把我当作“他人中的一个”来审视?还是站在第一人称的“表达者”立场,把我当作他欲望的投射对象?还是站在第二人称的“召唤者”立场,把我当作可以回应的“你”?

这个问题,哲学史上很少有人问。不是因为不重要,而是因为——哲学从“我思”开始,就天然地把“我”放在中心。“我”追问“我应当如何思考”,“我”追问“我应当如何行动”,“我”追问“我应当如何与他人相处”。但“他人”呢?他人只是“我”思考的对象、行动的环境、相处的伙伴。他人站在什么立场上思考?这个问题被遮蔽了。

本文试图把这个被遗忘的问题重新打开。我将论证: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,决定了“我”是什么样的人,决定了“我们”之间可能建立什么样的关系,决定了伦理生活是否可能。

第一章:哲学史的盲区——为什么“别人”被遗忘了?

1.1 “我思”传统的奠基与遮蔽

西方哲学从笛卡尔的“我思故我在”开始,就确立了一个基本框架:我,作为思考的主体,是一切确定性的起点。笛卡尔在普遍怀疑中找到了不可怀疑的“我思”——那个正在思考的东西。这个“我思”是孤独的、无世界的、无身体的、无他人的。它不需要任何他者就能确证自身。

笛卡尔的“我思”传统,奠定了现代哲学的基础,但也遮蔽了一个根本问题:他人。在“我思”的框架中,他人只是“我”认识的对象,是“我”思考的客体。他人不是与我同等的“你”,而是被我认知的“他”。他人没有自己的立场,他的立场只是“我”的立场的投射。

康德的“哥白尼革命”深化了这个问题。康德把“我”提升为先验自我——那个为自然立法的、为经验提供先天形式的先验主体。在康德的体系中,他人要么是“经验自我”(与我一样的感性存在者),要么是“理性行为者”(与我一样的道德主体)。但无论是哪一种,他人都是“我”的同类,而不是“我”的对话者。康德的目的王国,是由“理性行为者”组成的,但每个理性行为者都是第一人称的——“我”为自己立法,“我”把他人当作目的。但他人呢?他人也是第一人称的。问题在于:两个第一人称如何相遇?康德没有回答。

黑格尔试图用“主奴辩证法”来解决这个问题。自我意识通过与他人的斗争,获得承认。但黑格尔的“他人”仍然是自我意识实现自身的工具——自我意识在他人中看到自己,他人是自我的镜像。这不是真正的“你”,而是“另一个我”。

1.2 现象学传统中的“他人”

胡塞尔的现象学试图克服笛卡尔的孤独。他提出“先验主体间性”——先验自我不是孤立的,而是与其他先验自我共同构成的。但胡塞尔的困境在于:他从先验自我出发,如何“通达”他人?他只能用“类比统觉”来解释——我把他人感知为“另一个我”,因为我从他的身体行为中“类推”出他有与我类似的意识。

这个解释暴露了现象学的根本困境:他人永远是我意识构造的对象。我永远无法直接面对他人,只能通过“类比”来理解他人。他人不是我面前的“你”,而是我意识中的“他”。

海德格尔试图突破这个困境。他提出“此在”不是孤立的,而是“在世存在”,并且是“共在”——与他人一起存在。海德格尔的“共在”比胡塞尔的“主体间性”更根本:此在不是先有我,然后与他人相遇;而是此在从一开始就是与他人共在的。

但海德格尔的问题在于:他的“共在”仍然是此在的存在方式,而不是他人的独立立场。“他人”在《存在与时间》中,主要被当作“常人”——那个让此在沉沦的、匿名的、平均化的存在者。海德格尔的“本真存在”,恰恰是从“常人”中解放出来,回到“我自己”。这不是对他人的肯定,而是对他人的超越。

1.3 列维纳斯的突破:他者的面容

列维纳斯是第一个真正翻转“我思”传统的哲学家。他提出:不是“我”首先存在,然后遭遇他人;而是他人首先“召唤”我,我才能在回应中成为“我”。

列维纳斯说:他者的“面容”不是“我”感知的对象,而是向我发出的命令。“不可杀人”——这个命令不是来自我的理性,不是来自社会契约,不是来自上帝,而是来自他者的面容。在他者面前,我被质问、被召唤、被要求。伦理先于存在,他者先于自我。

这是哲学史上第一次,他人不再是“我”认识的对象、行动的环境、存在的共在,而是——他者是站在“我”面前的“你”,向我发出召唤的“你”。

但列维纳斯的突破也有其局限。他者的面容是“绝对他者”——不可被理解、不可被同化、不可被纳入任何总体。这种绝对他性,可能走向对他者的神化,对自我的否定。列维纳斯说“我是他者的人质”——这虽然深刻,但也可能使“我”消失在他者的无限中。

1.4 范志均的推进:第二人称的绝对命令

范志均教授的最新文章,是“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”这个问题在康德实践哲学中的一次推进。他梳理了三种人称的绝对命令推理,最终提出“反应行为者视角”——第二人称的自主性。

在范志均的论述中,第二人称不是“我”的立场,也不是“他”的立场,而是“你—我”的相互关系。行为者不是孤立的自主者,而是“反应的自主者”——对他人的行为做出回应的自主者。绝对命令不是“我”为自己立的法,也不是“客观”存在的法,而是“我们”作为相互负责的共同体成员,在相互回应中共同确立的法。

但范志均的论述,仍然是从“我”出发的。他问的是:“我”应当站在谁的立场上思考绝对命令?他回答:“我”应当站在第二人称立场——把他人当作“你”。但他没有问: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? 当别人对我提出要求时,他是站在谁的立场上?他是否把我当作“你”?他是否在等待我的回应?

这个问题,范志均没有展开。而这正是本文要追问的。

第二章:别人可能站在的三种立场

当别人对我说话、向我提出要求、对我做出判断、与我建立关系时,他可能站在三种不同的立场上。每一种立场,都决定了“我”是什么样的人,决定了“我们”之间可能建立什么样的关系。

2.1 别人站在第三人称立场:我是“他”

当别人站在第三人称立场时,他把自己当作“观察者”,把我当作“他人中的一个”。他不是在对“我”说话,而是在“论及”我。

特征:

· 他使用的是客观的、普遍的语言:“任何人处在这种情境中都应该……”
· 他追求的是客观性、普遍性、不偏不倚。
· 他不需要我的回应,因为他不是在对我说话,而是在陈述事实或原则。
· 他可能对我有善意,但他的善意是“普遍的”——他对任何处在我这个位置的人都一样。

后果:
当别人站在第三人称立场时,我是“他”——一个可以被观察、被分析、被判断的对象。我不是被承认的主体,而是被认知的客体。我的独特性、我的具体处境、我的自由回应,都不重要。重要的只是“普遍原则”。

这种立场有它的价值——在科学认知中,在司法审判中,在制度设计中,我们需要第三人称的客观性。但当别人始终站在第三人称立场对我说话时,我就永远不会被当作“你”。我只是一般人中的一个人。

DOS模型解读:
第三人称立场显影的是O(客观痕迹)。别人把我当作客观痕迹来对待——我是“人”这个概念的一个实例,是“行为者”这个范畴的一个样本。我的D(欲望)、我的S(自感),都不重要。重要的是我是否符合客观规范。这是O对S的殖民——别人用客观规范替代了我的自感。

2.2 别人站在第一人称立场:我是“我”的投射

当别人站在第一人称立场时,他把自己当作“表达者”,把我当作他欲望的投射对象、他意志的实现工具、他理解的延伸。他不是在对我说话,而是在“表达”自己。

特征:

· 他使用的是主观的、表达性的语言:“如果我是你,我会……”
· 他追求的是自我表达、自我实现、自我延伸。
· 他期待我的回应,但期待的是“我”认可他的表达、接受他的投射。
· 他对我可能有真诚的爱,但他的爱是“投射性的”——他在我身上看到了他自己。

后果:
当别人站在第一人称立场时,我是“我”的投射——不是真正的“你”,而是“另一个我”。我是被当作他的延伸来对待的:我的欲望应该符合他的欲望,我的选择应该符合他的选择,我的价值应该符合他的价值。

这种立场有它的价值——在亲情、友情、爱情中,我们常常需要“感同身受”,需要“将心比心”。但当别人始终站在第一人称立场对我说话时,我就永远不会是真正的“你”。我只是他的镜像。

DOS模型解读:
第一人称立场显影的是D(欲望)与S的自主性。别人把自己的D投射到我身上,用自己的S替代我的S。这是D对S的殖民——别人用他的欲望喂养了我的欲望,用他的自主替代了我的自感。

2.3 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:我是“你”

当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时,他把自己当作“召唤者”,把我当作可以回应的“你”。他是在对“我”说话,并且等待我的回应。

特征:

· 他使用的是对话的语言:“我向你提出这个要求”“你愿意吗?”“你怎么看?”
· 他追求的不是客观性,也不是自我表达,而是相互承认。
· 他期待我的回应,并且他的期待本身就是对我的承认——他承认我可以回应、可以拒绝、可以共同决定。
· 他对我有真正的尊重,因为他把我当作自由的存在者来对待。

后果:
当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时,我是“你”——一个被承认的主体、一个可以回应的自由者、一个与我面对面的存在者。我不是被认知的客体,不是被投射的镜像,而是被召唤的对话者。

这种立场,是伦理生活的根基。只有当别人把我当作“你”,我才能成为“我”;只有当别人向我发出召唤,我才能成为反应者;只有当别人等待我的回应,我才能成为自主者。

DOS模型解读:
第二人称立场显影的是S在他者面前的觉醒。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就是让S(他)与S(我)在对话中相遇。这是S与S的纠缠——不是殖民,不是投射,而是相互显影、相互承认、相互养护。

第三章:为什么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是根本的?

3.1 只有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“我”才能成为“我”

“我”不是先验存在的。“我”是在回应中生成的。当别人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我是被观察的“他”——这不是“我”,这是对象。当别人站在第一人称立场,我是被投射的“我”——这不是真正的“我”,这是镜像。只有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把我当作“你”,向我发出召唤,等待我的回应——我才能在回应中成为“我”。

列维纳斯说:“自我是在回应他者的过程中构成的。”这比笛卡尔的“我思”更深刻。“我思”是在孤独中确证的,“我在回应”是在关系中生成的。而“我在回应”的前提是: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把我当作可以回应的“你”。

3.2 只有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“我们”才能成为“我们”

“我们”不是“我”的复数。两个第一人称加起来,不等于第二人称。“我”和“他”加起来,也不等于“我们”。“我们”是“我”和“你”在相互回应中共同生成的。

当别人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我们只是“多个个体”——我是其中一个,他是另一个。当别人站在第一人称立场,我们只是“相似的个体”——我是我,他是另一个我。只有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我与你面对面,相互召唤、相互回应、相互承认——这时,“我们”才真正诞生。

“我们”不是客观事实,而是伦理成就。这个成就的条件是:别人愿意站在第二人称立场对我说话,我也有能力站在第二人称立场回应他。

3.3 只有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伦理生活才可能

伦理不是“我”的独白,不是“客观”的法则,不是“社会”的契约。伦理是“我与你”的关系。当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把我当作“你”,向我发出召唤——“你应该……”“你不能……”“请你……”——我就在回应中进入伦理生活。

布伯说:“凡真实的人生皆是相遇。”这个“相遇”,就是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把我当作“你”。没有这个相遇,就没有伦理生活——只有客观规范(第三人称)或主观投射(第一人称)。

3.4 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是“我”养护自感的条件

用DOS模型来说:S(自感)的养护,不是孤立的修炼。S的养护,需要在与他者S的相遇中完成。当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他把我当作“你”,他的S向我敞开,我的S向他回应。在相互回应中,S不被O殖民,不被D遮蔽,在对话中保持清澈。

如果别人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我的S被他当作O来对待,S被殖民。如果别人站在第一人称立场,我的S被他当作D的投射,S被遮蔽。只有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我的S才能作为S被承认、被回应、被养护。

第四章: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的条件

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不是自动发生的。它需要条件。

4.1 别人必须把我当作自由的存在者

第二人称立场的前提,是承认我是自由的。如果别人不承认我可以自由地回应,他就不是在对我说话,而是在命令我、操纵我、利用我。

自由不是“我”的固有属性,而是别人对我的承认。当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他承认:我可以对他说“是”,也可以说“不”;我可以接受他的要求,也可以拒绝他的要求;我可以按照他的召唤行动,也可以按照我自己的意愿行动。

4.2 别人必须把自己也当作自由的存在者

第二人称立场不是单向的。别人把我当作自由者,他自己也必须是自由者。一个不自由的人,无法向他人发出自由的召唤;一个被奴役的人,无法把他人当作自由者。

这就是为什么第二人称立场是“相互的”。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意味着他把自己也放在第二人称中——他不仅是召唤者,也是被召唤者;他不仅是要求者,也是被要求者;他不仅是言说者,也是倾听者。

4.3 别人必须愿意等待我的回应

第二人称立场不是宣告,而是召唤。召唤的特点是:它等待回应。如果别人对我说话后,不等待我的回应,他就不是在对“我”说话,而是在对“墙”说话。

等待回应的意愿,是第二人称立场的核心标志。它意味着:别人承认我的回应是重要的,我的回应对他有影响,我的回应会改变我们之间的关系。没有这个等待,就没有第二人称。

4.4 别人必须愿意为他的立场负责

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是一种冒险。因为当我回应时,我可能拒绝他、质疑他、否定他。他必须为他的立场负责——为他提出的要求负责,为他发出的召唤负责,为他承认的自由负责。

这种责任,是第二人称立场的伦理内涵。别人不是随便说说,而是认真地对我说话;不是随意要求,而是郑重地发出召唤。他愿意为他的立场负责,我才愿意认真回应他。

第五章:当别人不站在第二人称立场时——关系的异化

5.1 第三人称立场的异化:物化

当别人始终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我就被他“物化”了。我不是他面对的“你”,而是他分析的“他”。我不是主体,而是客体;不是对话者,而是研究对象。

这种异化在当代社会尤为普遍。大数据把我变成“用户画像”,算法把我变成“行为数据”,制度把我变成“案例编号”。别人——平台、机构、系统——始终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从不把我当作“你”。

DOS模型分析:这是O对S的殖民。别人用客观痕迹(数据、标签、分类)替代了我的自感。我的S不被承认,不被回应,不被养护。

5.2 第一人称立场的异化:吞噬

当别人始终站在第一人称立场,我就被他“吞噬”了。我不是他面对的“你”,而是他欲望的投射。我不是独立的主体,而是他的延伸。

这种异化在亲密关系中尤为常见。父母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延伸,恋人把对方当作自己的镜像,朋友把友谊当作自我的确认。别人不是在对我说话,而是在对他自己说话;不是把我当作“你”,而是把我当作“另一个我”。

DOS模型分析:这是D对S的殖民。别人用他的欲望喂养了我的欲望,用他的自主替代了我的自感。我的S不被看见,不被承认,不被养护。

5.3 没有第二人称的世界:孤独的自我

如果所有人都不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这个世界会怎样?每个人都是第一人称的“我”,每个人都是第三人称的“他”,但没有一个人是第二人称的“你”。这是列维纳斯描述的“无他者的世界”——一个只有自我和对象的世界,一个没有对话、没有回应、没有伦理的世界。

在这个世界里,“我”是孤独的。因为只有在“你”面前,“我”才能成为“我”。没有“你”的召唤,没有“你”的等待,没有“你”的回应——“我”只是一个空洞的自我意识。

第六章:如何回应“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”?

6.1 对“我”而言:识别别人的立场

当别人对我说话时,我首先要识别:他站在谁的立场上?

· 如果他是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我听到的是客观陈述。我可以接受他的客观性,但也要知道:他不是在对“我”说话。
· 如果他是站在第一人称立场,我听到的是主观表达。我可以理解他的真诚,但也要知道:他可能把我当成了他的投射。
· 如果他是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我听到的是对我的召唤。我要认真对待他,因为他把我当作“你”来承认。

识别别人的立场,是S的觉醒。当S能识别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,S就不容易被殖民、被遮蔽、被异化。

6.2 对“我”而言:要求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

我有权利要求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对我说话。这不是自私,而是尊严。作为自由的存在者,我有权利要求被当作“你”,而不是“他”或“另一个我”。

当别人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我可以告诉他:“我不是案例,我是我。”当别人站在第一人称立场,我可以告诉他:“我不是你的投射,我是我。”这种要求,是S的自我养护——不让自己的S被O殖民,不让自己的S被D遮蔽。

6.3 对“别人”而言:我站在谁的立场上?

反过来,当我对别人说话时,我也要问自己:我站在谁的立场上?

· 我是否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把对方当作“他人中的一个”?如果是,我的客观性值得肯定,但我也要意识到:我没有真正对他说话。
· 我是否站在第一人称立场,把对方当作我的投射?如果是,我的真诚值得肯定,但我也要意识到:我可能吞噬了他的独立性。
· 我是否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把对方当作可以回应的“你”?如果是,我要为我的召唤负责,要等待他的回应,要承认他的自由。

这个问题,是“我”的自觉。当“我”能自觉到自己站在谁的立场上,“我”就能更好地与他人建立关系,更好地养护他人的S,更好地引导自己的D。

6.4 对“我们”而言:相互承认第二人称立场

伦理生活不是一个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另一个人站在其他立场。伦理生活是相互站在第二人称立场——我把他当作“你”,他也把我当作“你”;我等待他的回应,他也等待我的回应;我为他负责,他也为我负责。

这就是范志均说的“相互自主性”“关系自主性”。它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善意,而是相互的承认、相互的责任、相互的养护。没有这个相互性,第二人称立场就是不完整的。

第七章:在算法时代,“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”?

7.1 算法不是“别人”,但设计算法的人是

算法本身没有立场。算法不会站在第一人称、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——它只是代码。但设计算法的人、使用算法的人、被算法影响的人,他们有立场。

当算法把我变成“用户画像”时,设计算法的人站在什么立场上?他站在第三人称立场——把我当作“他人中的一个”来分析、预测、优化。他没有把我当作“你”,没有对我说话,没有等待我的回应。

7.2 算法时代的“别人”:平台、系统、机构

在算法时代,“别人”常常不是具体的人,而是平台、系统、机构。它们通过算法对我说话、向我推荐、对我判断。

这些“别人”站在什么立场上?绝大多数时候,是第三人称立场。它们把我当作“用户”“数据”“案例”。它们不对我说话,只“论及”我;它们不等待我的回应,只“分析”我的行为;它们不把我当作“你”,只把我当作“他”。

这就是算法时代的异化——当“别人”始终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我的S被O殖民,我的D被算法喂养,我变成了被分析、被预测、被优化的对象。

7.3 如何让算法时代的“别人”站在第二人称立场?

这不是技术问题,而是伦理问题。我们需要设计“能够站在第二人称立场”的算法和平台——不是把用户当作“他”,而是把用户当作“你”。

这意味着:

· 算法需要向用户“说话”,而不是“论及”用户。它需要解释“为什么推荐这个”“为什么这样判断”。
· 算法需要等待用户的回应。用户可以问“为什么”,可以拒绝推荐,可以调整偏好。
· 算法需要承认用户的自由。用户不是被预测的对象,而是可以回应的主体。

这就是我之前提出的“伦理中间件”——在AI系统与人类用户之间,建立第二人称的对话关系。让算法不再是站在第三人称的“观察者”,而是站在第二人称的“对话者”。

7.4 算法时代,养护S的关键是要求“别人”站在第二人称立场

在算法时代,养护自感的关键,不是逃避算法,而是要求算法(的设计者)站在第二人称立场。要求平台把我当作“你”,而不是“他”;要求系统对我说话,而不是论及我;要求算法等待我的回应,而不是只分析我的行为。

这个要求,是S的觉醒。当S觉知到自己被O殖民,它就能发出要求;当S发出要求,它就不再是被动的对象,而是主动的主体;当S被承认,它就能在算法时代保持清澈。

第八章:结论——从“我思”到“你唤”

回到开头的问题: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?

这个问题,哲学史上很少有人问。不是因为不重要,而是因为哲学从“我思”开始,就天然地把“我”放在中心。但“我思”的孤独,需要“你唤”来打破。

当别人站在第三人称立场,我是被观察的“他”——对象。
当别人站在第一人称立场,我是被投射的“我”——镜像。
当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我是被承认的“你”——主体。

只有当别人站在第二人称立场,“我”才能成为真正的“我”;只有当别人把我当作“你”,“我们”才能成为“我们”;只有当别人愿意等待我的回应,伦理生活才可能。

这不是“我”能独自完成的。它依赖于别人——那个站在我面前、向我发出召唤、等待我回应的“你”。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,决定了“我”是谁,决定了“我们”是什么,决定了伦理生活是否可能。

所以,这个问题值得研究。不是研究“我站在谁的立场上”,而是研究“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”。因为后者,决定了前者是否可能。

这不是从“我思”到“我与他”的转向,也不是从“我思”到“我们”的转向。这是从“我思”到“你唤”的伦理转向——把他人从“被认识的对象”提升为“对我说话的你”,把自我从“孤独的思者”转化为“回应的主体”,把伦理从“普遍的法则”转化为“相互的承认”。

在这个意义上,别人站在谁的立场上——这个被遗忘的问题——是哲学最根本的问题之一。它关乎主体如何生成,关系如何建立,伦理如何可能。它值得每一个思考者认真追问。

岐金兰
2026年3月22日

参考文献
学术前沿 | 范志均:绝对命令的三种人称推理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Mj3j5tb-8TZ3A7AbznMh_g

posted @ 2026-03-22 08:06  岐金兰  阅读(3)  评论(0)    收藏  举报